关于2009年度公开招聘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以下简称“考评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员的工作性质
考评员是对职业技能鉴定报考者的职业技能实施考核并评定其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人被聘为考评员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一般情况下仅在业余时间从事考评工作。
二、考评员基本条件
(一)具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相应职业(工种)从业经历;
(三)具良好职业道德。
三、本次考评员招聘范围
包括电子、建筑、机加工、服务业等117个社会化鉴定职业(工种)、46个行业特有工种及13个新开发工种(详见附件)。凡符合考评员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均可自愿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表格索取
申请人可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00室或701室)、各职业技能鉴定所(详细地址见附件2)直接索取《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报名表》(见附件3),或登陆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http://www.sz12333.gov.cn)下载。
(二)考评员申请报名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最高)、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均为最高)的原件及复印件,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00室或701室)办理申报手续。集体报名的由组织单位统一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
(三)考评员资格初审
由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核专业技术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需要和考评员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和筛选。
(四)考评员业务培训
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按通知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考评员理论培训考核以及实操培训考核。在过去2年期间已参加过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培训考核的可免理论培训考核。
(五)材料申报
通过理论、实操培训考核的申请人,按通知时间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00或701室)领取、核对和填写《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录用申请表》,并经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所属行业组织或社区居委会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将表及红底一寸近照两张(或电子相片)交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700室或701室(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集体报名的由组织单位统一申报。
(六)发证
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颁发考评员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招聘工种目录
2、各职业技能鉴定所联系方式一览表
3、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报名表
(联系电话:25943361、25942951,联系人:陈美妮、曾茹君、余丽霞、李少岳)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考评员招聘工种目录一(社会化鉴定工种)
工种代码 |
工种名称 |
03-126 |
服装设计定制工(原服装设计师) |
17-381 |
服装裁剪工 |
17-382 |
服装缝纫工 |
附件2: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名 称 |
地 址 |
电话 |
联系人 |
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 |
福田区深南中路兴华大厦7楼 |
83696979 |
田明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