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深人社规[2013]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37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现予以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深人社规〔2013〕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
2.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目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1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