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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征稿通知
  浏览次数:2621次 上传人:张孟莉  发布时间:2008-7-10  www.hkfc.cn 打印 关闭

一、大赛宗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展示服装纺织类专业教学成果和师生风采,在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教育处的同意,由教育部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本次服装设计技能大赛。

  二、设计主题: 梦想·跳跃

  三、参赛内容及要求

  1、2008全国首届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为系列服装设计形式,包括两项内容:女装和男装。

  2、参赛对象:全国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专业在校师生。

  3、参赛报名必须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参赛者参赛系列的数量不限,每个系列视为独立参赛作品。

  4、参赛作品的设计与制作的整个过程均必须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同一系列的参赛作品,共同设计者不得超过两名,并须确定主、副设计师。

  5、参赛作品必须组成系列,每个系列的服装不得混杂。每一个系列必须是4套,所有服装应配套(含鞋帽及配件等),有整体感。

  6、报名参赛的每一系列作品,必须按下列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相关报名手续:

  ① 提交27CM×40CM(A3规格)彩色效果图原稿一张,所有作品必须画在同一张效果图上。效果图可以手绘或电脑制作,但不能以作品照片或效果图的复制品代替效果图。效果图超大或缩小、未画在同一张效果图上即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则取消参评资格。

  ② 效果图正面左上方标明作品名称,右下方粘贴作品的所有面料小样(8CM×8CM)。效果图正面不能出现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设计构思等相关信息。

  ③ 效果图背面左上方粘贴正背面款式图,A4规格, 右下方标明参赛类别、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④ 参赛者填写并提交《参赛申请表》。具体要求见附件《参赛申请表》。

  ⑤参赛院(校)需填写《2008全国首届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7、本次大赛分教师组和学生组,两组大赛分别进行。

  8、参赛效果图等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

  9、参赛作品需参赛者本人原创、设计和制作,不得一稿多投和抄袭他人作品,如若发生相关纠纷均由本人负责。

  四、参赛办法

  1、参赛院(校)收到本征稿通知后,组织动员在校师生参赛,并于2008年9月15日(截稿日期,以寄送邮局邮戳为准)前将参赛效果图、《参赛申请表》及《2008全国首届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统一寄往大赛组委会。

  2、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

  3、大赛组委会设在扬州市职业大学。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邮编:225009。如有疑问,可与组委会联系。联系电话:0514-87697130;传真:0514-87697558;E-mail:ffjzw@sina.com
联系人:张艳   0514-87128539
褚结 0514-82223198 013092007698

  大赛有关资讯请及时访问http://www.techoa.cnhttp://www.yzpc.edu.cn

  五、评委组成

  著名服装设计大师、服装及时尚界权威人士,服装纺织教育专家、学者,知名院(校)和媒体领导,服装企业及品牌运作大师、视觉艺术大师等。

  六、评比办法

  1、初赛由大赛评委对参赛效果图评审后,确定入围名单,并发放《入围通知书》。

  2、总决赛评判由三个部分组成:

  ①入围选手的专业技能(服装平面结构图技能考核);

  ②设计效果图;

  ③成衣作品及动态展示。

  3、作品评判标准: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在实用的基础上带有原创的艺术创新,以鲜明的风格演绎当前的时尚潮流。

  4、教师和学生两组大赛将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5、单项奖:最佳效果图奖、最佳工艺奖、最佳服饰配套奖、最佳时尚面料奖、最佳表演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生组)。

  6、大赛特设优秀组织奖(参赛院校)若干。

  七、奖励办法

  1、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发给相应额度奖金或实物(个调税自理)。

  2、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向金奖获得者颁发“服装设计”技师证书,银奖、铜奖获得者颁发“服装设计”高级工证书。

  八、大赛进行日程

  1、效果图应征截止日:2008年9月15日。

  2、初赛评比发布《入围通知书》:2008年10月。

  3、总决赛:2008年12月 (详见总决赛入围通知书)

  4、总决赛由电视台录播,进入总决赛作品编辑成册。入围及获奖名单在相关媒体公布。

  2008全国首届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征稿通知的解释权归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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