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和表彰2013年度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献身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我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为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储备技能人才,推动我区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经我局研究决定于2013年教师节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及名额
1.“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办学单位”3家;
2.“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优秀校长(主任)”5名;
3.“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优秀教师”20名;
4.“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5名;
5.“福田区职业技能鉴定先进考务员”3名。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办学单位”的参评对象为区人力资源局许可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优秀校长(主任)”参评对象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校长(主任);
“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
“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办学单位
1.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方针政策,依法办学,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做出显著成绩;
2.具有较强的办学能力,拥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有足够的教学场地和设备;
3.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员学籍、考勤制度,教学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有良好的校风、学风和教风;
4.诚信办学,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评选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5.积极支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
(二)优秀校长(主任)
1.热爱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办学思路明确,办学理念先进,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2.有较强的领导能力,作风民主,管理科学,对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有深入研究;
3.热情为教职员工与学员服务,在教职员工与学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4.在校长(主任)岗位从事管理工作,所在学校(中心)职业培训成绩突出;
5.积极支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
(三)优秀教师
1.热爱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教学培训成绩突出,在学员中有较高威信;
2.在理论教学或技能训练指导方面,坚持改革探索,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培训教学质量,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提升技能;
4.在同一职业培训机构任专职教师岗位。
(四)先进教育工作者
1.热爱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有深入研究;
3.热心为教师、学员排忧解难,在教师和学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4.一直从事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五)先进考务员
1.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组织能力,鉴定考核工作成绩显著;
2.热心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服务,为考评员及广大考生提供周到服务,排忧解难;
3.从事多次考务工作,成绩突出,无投诉。
四、评选办法
(一)成立福田区人力资源局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先进单位,由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申报,填写评选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局评定;
(三)先进个人,由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根据评选条件并按名额推荐,填写评选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局评定。
五、评选及表彰时间
(一)评选阶段
各参评单位于8月20日(星期二)前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黄彦莹,电话:82918706。
(二)表彰阶段
我局于教师节前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表彰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对获得全区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二○一三年度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单位评选表
2.二○一三年度福田区职业培训系统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
3.二○一三年度福田区职业技能鉴定先进考务员评选表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3年8月12日 |